梁根因保管不善,遺失原坐落為鶴山市址山鎮(zhèn)蓮崗村民委員會新基村的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》,證號:不詳,面積30平方米,東至:壙邊,南至:地巷,西至:自己,北至:山地。根據(jù)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補發(fā),現(xiàn)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。
特此聲明。
聲明人:梁根(已故)
申請人:關平女
2023年6月1日
主辦: 鶴山市人民政府 承辦: 鶴山市政務服務和數(shù)據(jù)管理局 鶴山市網絡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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